首页 / 管理指南 / 正文

证明办理

2014年10月28日 11:14 点击数:

一、办理户籍证明

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由本人在工作日持本人研究生证或校园卡到MBA教育中心209室学生事务部开取在籍证明,再持身份证和证明南岭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保卫处户籍科电话:0431-84536111

二、办理其他证明

由本人在工作日持身份证和校园卡到MBA教育中心209办公室学生事务部开具,包括在籍证明、学业证明、政审证明、在校表现证明等。

上一条: 档案管理

下一条: 学费缴纳